12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全市正式启动异地身份证受理工作,便于在沈阳市经商、办企、务工、就学等外地人员办理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异地身份证申领人可自愿选择沈阳市现有的办证大厅(每个区、县设一个办证大厅)申领身份证,实现“就近办理、全市通办”,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领取新证。异地办证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据悉,目前由于技术限制,户籍在以下地区人员不能在沈办理异地身份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西藏自治区全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吉林省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黑龙江省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青海省的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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