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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佳兆业精装房半年被淹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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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打算投资精装公寓房出租赚钱,现在房子因为漏水问题,租不出去,我现在只能‘望房兴叹’。”
  今年4月,沈阳市民周先生在青年大街佳兆业中心购买了一套精装公寓房,房子买到手不到半年时间,两次遭遇漏水问题,让周先生很窝火。
市民投诉:新房交房不到半年两次被水淹
  周先生介绍,今年4月,他在青年大街佳兆业中心购买了一套精装公寓房,6月份交房入住,交房验收时,并未发现房屋内部有问题。
  周先生称,他购买的这套精装公寓房主要用于投资并非自用,平时会抽空到公寓房内看看。
  10月12日,周先生来到公寓房打算收拾一下房间,准备将房子出租,结果他打开房门后,眼前的情景让他很吃惊。“厨房地面上有水浸泡的痕迹,木头橱柜浸水后部分已经变形,排油烟机也被淋浴了,油碗里面全是水。”周先生说。
  周先生发现,水流是顺着楼上邻居家厨房下水管处渗下的,被水浸泡过的棚顶处一片灰块脱落,碎块落到了地面上。
  发现上述问题后,周先生找到楼上邻居,周先生称,经过邻居查找,漏水点在洗衣机下水管处。
  “楼上邻居说9月末,因为地漏不下水,她找过开发商维修办人员维修过地漏,维修后,水是通了,可是,没想到这些水渗到了楼下。”周先生说。
  经过现场查证,他和女邻居一致认为,维修办人员在维修地漏后,触碰到了洗衣机进水管导致松动,造成洗衣机使用时出现漏水,水渗到了楼下。周先生透露,两个月前,因为隔壁邻居家漏水造成客厅和卧室进水,被浸泡过的墙壁多处长毛。
  周先生认为,房屋两次进水应该是防水层出现问题,漏水造成物品受损开发商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周先生称,事后,他和邻居多次找到开发商维修办和物业,要求开发商和物业查明原因,并进行维修,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漏水问题已经影响房子出租,有几个租房的看到漏水情况,转身人就走了。”周先生说。
记者核实:维修人员称现场试水无问题漏水原因无法查明
  10月21日,记者来到周先生家,周先生正在和楼上女邻居商量漏水点维修事宜。
  记者注意到,周先生家中厨房棚顶有一片灰块被水浸泡已脱落,厨房橱柜和排油烟机有被水浸泡过的痕迹。
  楼上女邻居称,发生漏水事件后,由于维修人员迟迟未查明漏水原因,她担心再次发生漏水,她现在不敢再使用洗衣机洗衣服。
  据其透露,9月末,因为家中地漏不下水,她联系开发商维修办进行维修,维修后洗衣机在正常使用时,进水管处漏水,水流顺地漏流下,结果渗入到楼下周先生家。
  “应该是维修地漏出现问题,导致下水管无法正常排水。”女邻居说。
  针对上述问题,10月21日,周先生和女邻居找到了当初维修地漏的工作人员,涉事工作人员表示,维修地漏后,现场进行了试水,当时试水并没有出现问题,至于事后出现漏水具体原因无法查明。
  上述人员强调,他并不是开发商维修办在职人员,如果业主怀疑防水层有问题应该联系开发商解决。
  记者和周先生随后来到佳兆业中心D座,开发商维修办工作人员在此办公,但工作位置处只有一名物业人员,物业人员提示称,维修办人员出去办事联系不上。
 -律师说法
  防水工程保修期5年 如存质量缺陷开发商担责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杨继新认为,如果周先生所购商品房在保修期内确因防水层缺陷导致漏水,造成家中物品受损,根据上述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杨继新同时提示称,根据上述规定,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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