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来自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的陆名超市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辽宁省发放的首张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售食品也须办理许可证
和以往不同,“多证合一、一地一证”思路下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全部纳入到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中来,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仅需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原来无法办证的小饭桌、小餐饮及部分制售类的经营者符合标准即可办证,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民生改善。不仅如此,《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现在的5年,节省了申办成本。
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自动售货机、网售的食品等也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第三方平台将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许可,不然无法开店。
“许可证”上附带二维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二维扫描码,只要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了解经营者的基本情况。
在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发建成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也在1月1日同步上线。食品经营许可网络平台具有用户注册、信息提示、我要申报、跟踪查询、申请材料打印等功能。申请人通过许可平台就能快捷地进行网上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还能实现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换证、变更、延续、补办、注销、撤销、撤回工作办理。
特别提示
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即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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