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线路设置或调整,将听取市民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并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布。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报告。对公交线路规划设计、公交营运价格,公交司机工资保障,司机和乘客行为要求方面作出规定。 目前,沈阳市共有公共汽车客运车辆5573台,公共汽车客运线路222条,2014年客运量达11.24亿人次。 部分单行线公交可双向通行 《条例》规定,新城区、居民区、商务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主要换乘站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客运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优先设置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并在符合条件的路口设置公共汽车专用导向车道、优先通行信号。单行路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双向通行。 线路调整需听取市民建议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设置、调整,要听取市民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并在实施前予以公布。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为8年,如果公交车经营者的质量信用考核不合格,公交线路经营权将重新授予。客运线路名称由管理机构核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 在公共汽车客运车站前后30米路段内,禁止停放非公共交通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等。禁止遮盖、涂改、污损、毁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公共汽车客运站牌,违者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客运票价与成本及补贴联动 公共汽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及换乘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本区域经济状况及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确定或者调整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建立公共汽车客运票价与经营者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及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 保护公共汽车客运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司机私自改道最高罚300元 条例要求,公交车司机在运营中不得有吸烟、聊天、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乘客不得有携带宠物乘车,不得冒用、串用优惠票卡。 乘客不得有强行上下车、抢夺方向盘等严重影响运营安全及妨碍车辆行驶、停靠的行为。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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