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鞍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冰(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小职员二十余载升至副厅
出生于1963年3月的梁冰,从大连水产学院港口工程专业大学毕业后,又在大连理工大学攻读了工商管理在职硕士,获得硕士学位。
1987年8月,梁冰参加工作,从鞍山市千山区一名普通职员起步,耕耘于鞍山市千山区20年,逐步成为千山区委常委、副区长,从此一步步走向高位。2007年,在千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梁冰当选千山区区长。
升任千山区区长的梁冰,上任伊始就提起了千山区的发展大计,那就是继续按照建设“工业强区、物流大区、城市新区和农业精品区”的强区方略,全力推进“实力千山、生态千山、和谐千山”建设,使全区百姓过上更加殷实的幸福生活。
随后五年间,梁冰完成了从千山区区长到千山区区委书记的华美转身。2013年7月,梁冰离开千山区,升任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2014年1月,梁冰再进一步,成为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走到了其仕途的最高点。
任政法委书记一年多事发
俗话说,高处不胜寒。梁冰在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上一年多,便因受贿东窗事发。
2015年11月27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11月10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鞍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冰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5年11月13日对其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6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该案件现正在侦查中。
一名熟知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人士认为,单从立案到刑拘这短短三天来看,检察机关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拿下这件“大案”的。而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立案侦查及刑事拘留,只能说明梁冰早就被检察机关盯上了。
另外,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出,梁冰最终进入检察机关法眼的线索,应该是因为“受贿”。
诸多涉案信息未对外公布
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公布的信息看,梁冰涉嫌受贿犯罪事实几成定局,否则是不会对其采取措施的。检察机关在初步查清梁冰相关受贿犯罪事实后,才果断对其采取立案侦查等措施。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要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个人受贿数额虽不满5000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都达到了受贿罪立案标准。
至于梁冰具体受贿多少金额,具体接受了谁的贿赂,目前还属于机密,相关部门没有对外公布。梁冰最终涉及到的犯罪罪名除受贿罪外,是否还会新增罪名,以及梁冰最终受贿金额和还有多少人会涉案,都需要进一步侦查确认。
“三虎”皆因受贿落网
身为政法委书记的梁冰,是继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落马和鞍山原市委书记、后任吉林省副省长的谷春立后,鞍山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的第三只“老虎”。
2015年2月9日,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对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宋景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司法审判、人事调动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在组织调查期间,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对抗组织调查。11月2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以涉嫌受贿罪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8月1日,吉林省副省长谷春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谷春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害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收受礼金,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国有企业车辆,接受公款宴请,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务问题涉嫌犯罪。谷春立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称,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三人在工作上有交集
根据工作经历来看,鞍山三只“老虎”工作曾有过交织。时任鞍山市委书记的谷春立是梁冰的领导,而当年主管政法工作的梁冰曾是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的领导。
2005年至2013年1月,在谷春立主政鞍山工作的8年期间,梁冰相继被提拔为鞍山市千山区区长、区委书记。谷春立调任吉林后半年,梁冰升任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
宋景春从辽宁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从阜新团市委副书记起步,相继任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1年4月,宋景春调任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半年后当选院长。
在谷春立主政鞍山时期,宋景春与谷春立联手以社区、街道或管理区的名义,起诉被拆迁人排除妨害,然后法院下先予执行裁定书,政府再组织强拆,这种备受争议、与最高法院精神背道而驰的政府法院合作拆迁模式,成为鞍山城市快速拆迁的“利器”。
从谷春立违法违纪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说法中,或许能给“三虎”相继落马一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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