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游客到旅行社可以选择品质团、标准团和常规团,这样可避免纠纷的发生。 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委获悉,为全面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推动旅行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市旅游委制定了《沈阳市旅行社旅游产品(国内)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经营的国内旅游产品纳入评定范围。 评定内容包括餐饮、住宿、交通、旅游行程服务、购物及娱乐等。旅行社旅游产品(国内)品质等级依据旅游组团服务品质的不同,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品质团、标准团和常规团。 专家根据《规范》对参评的旅行社(国内)旅游产品进行评定,首批共有79条线路符合条件,其中25条品质团线路,25条标准团线路和29条常规团线路。 市旅游委对已取得质量等级的旅行社(国内)旅游产品,实行实时监督,动态管理,如发现旅行社在实际经营中旅游产品品质不符合相应的品质等级标准,取消该产品质量等级,并在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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