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近日,沈阳市皇姑区武功山路上,停车场工作人员用安装地锁的方式收车主包月费。 首次报道题目:《44个路内公共车位被地锁“锁住”》 因为在武功山路路内停车泊位安装地锁为车主预留车位,涉事停车场管理方被处以1万元罚款。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交通管理科证实,该停车场管理方尚未取得沈阳市停车办的审验合格证和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不允许收取费用。 所有地锁都已被清理 昨日,华商晨报报道了沈阳喜瑞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停车场内安装40多把地锁,为包月车主预留车位,并且收费员收费标准不一致的现象。目前该停车区域所有地锁都已被清理。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交通管理科王科长介绍,接到记者举报后,当日他们责成属地派出所到现场进行了拆除。据介绍,沈阳喜瑞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政府招投标中竞得了这处停车场的经营权,于11月1日签订合同,但沈阳市停车办的审验合格证和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都还没有办理下来,因此,依据规定该停车场尚不能正式经营,不允许收费。 王科长介绍,停车管理方除了要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之外,还应签订一份履约协议,并交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一年一返还,若违反规定,在返还保证金时将予以扣除。 除地锁外也严禁使用地锥占公共停车场 针对此次沈阳喜瑞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私安地锁、未取得审验合格证和收费许可却开始收费的行为,王科长表示,依据履约协议,对涉事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要求涉事企业停止经营并进行整改,待审验合格才能允许其经营。 沈阳喜瑞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者王女士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她坦言自己第一次经营停车场生意,对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认为竞得了该区域的经营权并且签了合同就可以收费了。 王科长强调,路内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小车白天2元,晚上3元,全天5元,按次收费,停车场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沈阳市停车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共停车场设置地锁、地锥等物品占据车位均属违规,市民遇到时可联系相关部门举报。属地派出所也会不定期对辖区停车场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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