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预计明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业务二期系统上线运行,主要是以个人业务为主,可以实现销户提取、预审、预约等业务。同时,在安全性方面进一步加强。 住房公积金网厅个人业务 明年上半年上线 昨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赵雷介绍,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系统(简称“网厅”)是面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推出的网上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系统。 网厅一期工程于2016年6月运行,主要包括个人开户、封存与启封、缴存基数变更、缴存比例变更、单位信息变更、缴存登记及入账、短信签约与变更等业务,实现了公积金对公业务的网上办理、网上结算、网上办结,功能覆盖缴存单位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全过程。 截至目前,住房公积金网厅签约单位户数14849家,正常缴存单位签约率为76.33%。 今年下半年启动了网厅二期的系统建设工作,并已完成了业务需求论证、业务功能设计及系统设计工作,现在已经进入到软件开发阶段,初步计划在12月底前开发完毕,于2017年上半年正式上线运行。 网厅二期将以个人业务为主,主要实现销户提取、提取还公贷、提取还商贷、租房提取,以及个人贷款试算、预审、预约等业务。一期二期将形成统一的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各种数据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在服务内容、数据上实现规范、统一。 开始受理二期贴息贷款申请 沈阳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补充措施,制定并实施相关细则:加强中心与房企的合作,全市所有在售重点楼盘、明星楼盘均与中心签订贷款准入协议;取消楼盘未封顶公积金贷款限制;同一家庭的夫妻双方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视为首套;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至50万元,双方调至70万元,三方调至90万元;主借款人可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法律条件许可的第三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于大中专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的,开展省内异地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累计达到6个月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允许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型公寓。 今年8月1日彻底取消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前置手续,由原来每户300元评估费减至150元到彻底免收。目前,全中心业务无任何收费。 自7月4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正式启动,至11月22日,已受理贴息贷款15843笔、61.74亿元,首期贴息贷款40亿元资金已全部使用告罄,目前,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完成二期40亿元贴息贷款融资各项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受理二期贴息贷款申请。2017年,如果缴存职工个贷、提取资金需求继续保持旺盛,资金流动性压力依然不减,中心将考虑继续开展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融资。 截至目前,公积金贷款发放户数47882户,发放金额179.07亿元,同比增长16.66%;完成全年计划的111.92%,个贷率高达104.01%,同比增长12.45%。中心预计全年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超过180亿元,同比增长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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