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房产所在的崇山墅园区 “300多万买的别墅,住了两年多,房证迟迟办不下来,现在房子要被法院查封了。” 近日,家住沈阳市皇姑区崇山墅园区的董先生因为单元门口贴出的一张法院查封通知而烦恼。 市民反映 花300万买套别墅住两年多没下房产证 据董先生介绍,2014年7月份,他在皇姑区崇山墅园区购买了一套别墅,交了全款,总计花费300余万元,开发商为辽宁城开维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先生说,交完房款后,他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称,其购买的别墅因项目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因此备案宽限期为6~8个月。 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开发商承诺,2015年3月31日前为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如逾期未能办理,业主可以选择退房。 董先生透露,其间,他多次找到开发商催促产权备案和办理房产证事宜,每次开发商工作人员均回应称,将尽快为其办理产权备案,房证也会尽快交付。 可是,开发商的一纸承诺并未兑现,至今他购买的别墅还没有完成产权备案,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 11月10日,董先生在外出时,发现单元门口贴着一张法院的查封通知,查封事项内容为:因债务纠纷,查封被申请人辽宁城开维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等88套在建工程,涉及部分门市和住宅,面积从200余平方米到300余平方米不等。 “我住了两年多的别墅被列入了法院查封名单中,这房子买得太窝火了。”董先生说。 董先生认为,开发商没有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如期为其办理产权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证,造成别墅被法院列入查封名单,对此,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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