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取消下放调整了6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42项、下放10项、合并5项、调整5项。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其中,沈阳市民政局取消了市管非公募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了技工学校拟开设新专业的审批;下放了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批;合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核;取消聘请外国专家单位的资格认可。沈阳市交通局取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颁发、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的经营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