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行业自律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网贷协会要按照北京市“1+3+N”自律管理模式,把全部网贷企业纳入自律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加快推进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落实资金存管要求;警示业内机构触碰监管红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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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坚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加快建设黑白名单等诚信体系。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加强北京市网贷行业自律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构建网贷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功能,促进本市网贷行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请你协会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行业自律 按照北京市“1+3+N”自律管理模式,网贷协会要把全部网贷企业纳入自律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发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及其党支部“自律+党建”综合作用,加快落实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存管三大理念与措施,采取建立产品登记系统、机构信息披露系统、风险监控及资金存管系统、加强行业培训、推进科技金融创投基金和行业并购基金运营、加强行业自查、对风险企业约谈等一系列行业自律办法,督促合规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在京从业的个体网络借贷机构实现自律管理全覆盖,认真落实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三项措施,建立日常风险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 二、加快推进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落实资金存管要求 支持和推动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体网络借贷机构的资金存管业务,支持和推动存管通等成熟第三方资金存管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服务,推动个体网络借贷机构尽快实现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分离,尽早满足监管要求。 三、加强行业行为规范和业务标准研究 加强研究,提出依法合规经营的规范和标准,支持业内诚信合规经营的机构健康发展,警示业内机构触碰监管红线的行为,坚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加快建设黑白名单等诚信体系。建立机构的过程和行为评价体系,加强对于行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研究和建设,积极宣传和推进各项规范和标准的应用。积极研究推动区块链等技术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应用。如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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