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公摊增加8% 业主让“紫提东郡”给说法-咨询律师-沈阳门户网

收房时公摊增加8% 业主让“紫提东郡”给说法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查看: 4284|回复: 0
今日帖子: 0|帖子总数: 37|版块排名: 1 
  • 分享
  • 收藏
  • 发帖
“当初买房时售楼员说好的20%的公摊,可在签合同时却变成了28%,还有买房的时候,售楼员说楼下就是地铁九号线,可地铁九、十号线站点及出入口位置都确定了,压根儿就不到我们这儿。”8月23日,30余名购房者组团来到荣盛紫提东郡售楼处,讨要当初的“承诺”。
  纠纷
  承诺的公摊面积增8%
  昨天8时许,市民吕女士早早就来到了位于浑南区浑南东路附近的荣盛紫提东郡售楼处,此行的目的不是来买房,而是要向售楼处讨个说法。
  吕女士告诉记者,去年五六月份,她在荣盛紫提东郡以每平方米560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总面积为78平方米的房子,买房时售楼员不仅承诺公摊系数是20%,还说该楼盘属于地铁房,小区门口就是地铁站,因此,她很爽快地就交了首付。
  但当拿到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吕女士发现,该商品房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22平方米,由此算来公摊系数为28%,比当时宣传的公摊系数多出8%,按照房屋每平方米5600元计算,价值相差达4万余元。吕女士表示,就算公摊不是20%,也应该提前告知,等交完首付才知道合同上公摊成了28%,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除了公摊系数售前售后严重不符外,售楼员吹嘘的地铁房概念也有欺诈之嫌。
  “前几天,沈阳各报纸都公布了地铁九、十号线站点及出入口位置,我仔仔细细地瞅了好几遍,地铁九号线就修到建筑大学,离我们小区应该有3公里的距离。”吕女士说。
  现场
  售楼处门口贴满“退房”
  和吕女士一样,其他购房者也均称,销售人员向他们推销房子的时候也都做过此类承诺。
  从当天8时许一直到13时,有30余位购房者守在售楼处讨说法,这些购房者手持印有“退房”字样的标语进行抗议。
  “这已经是我们第三次来了,但售楼处的答复就是解决不了,我们这30余位购房者只是代表,有一些购房者因为有事情没来。”吕女士表示,目前大家的诉求主要有两种,有些购房者要求退房,还有些购房者希望获得补偿。
  由于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前来讨说法的购房者们将印有“退房”字样的标语贴在了售楼处门口。
  调查
  售楼处负责人挂记者电话
  在了解了这些购房者的诉求后,记者与荣盛紫提东郡售楼处的一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让记者没想到的是,在亮明身份并抛出问题后,这位负责人竟然把电话挂了。随后,记者又尝试拨了四五次,这位负责人始终拒接。
  随后,记者辗转与该楼盘的一位售楼员取得联系,这位售楼员表示,所谓的通地铁,指的是地铁九号线延长线的第二站,何时开工建设还未确定。
  律师
  留心售楼员的“语言艺术”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董毅律师表示,开发商此行为虽属不诚信,但法律上并不能认定为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即便售楼员承诺的公摊面积的确对消费者购买产生了影响,但公摊面积内容在合同上体现后,消费者一旦签订就是对合同中公摊面积的认同,相当于对之前约定的修改,所以像这种情况想要维权可能会比较困难。而如果有些承诺在合同中并没有涉及,但实际情况与宣传不一致且被认定为确实对消费者的购买造成影响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赔偿。”董律师表示,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售楼员的口头说明和允诺,应该视为合同内容,但买房人须有证据证明。而一般情况下,“销售人员口头表述”较难举证。
  在此,董律师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过于相信开发商的宣传和口头承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认真阅读合同各项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高级模式
Color Imag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