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楼市新政“见光死”?“零首付”或被叫停 记者 张晓玲 实习记者 吴抒颖 深圳报道 在央行、财政部等多部门鼓励加杠杆、减税费购房之下,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房地产救市新政,无所不用其极。 3月1日,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说明对毕业未满5年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可以低至“零首付”购房。 不过,开发商和银行业人士均指出,这一政策现实中难以落实。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等分析人士更指出,零首付这一条很可能会被叫停;而出台零首付和各种降低首付加杠杆的政策,也说明后市酝酿着巨大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3月1号下午致电沈阳市房产局,但未有人接听。晚上22点36分,沈阳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阳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的政策”还处于前期调研论证阶段,暂不具备出台条件。 “沈阳式”刺激力度惊人 纵观沈阳新政,其内容包括,对个人购买住房市区两级给予奖励政策;公积金最高贷90万;土地供应减半;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等22项。 其中第十四条称,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对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此外,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 沈阳新政中鼓励加杠杆的政策还有,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多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沈阳房地产市场去化压力巨大,政府出台此举意图刺激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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