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时响起的闹钟,竟成了沈阳一对90后小夫妻最后一次共同迎接黎明。 因为前一天吵架,闹铃声显得特别刺耳。妻子踹了一下、用手抠了一下,平时亲昵的动作也成了愤怒的导火索。 恼羞成怒的丈夫竟抽刀杀妻,并将尸体抛入河中…… 遛弯市民发现桥下尸体 2014年6月27日18时左右,沈阳市民冯某经过沈阳市某河桥时,发现有很多人往桥下看,“我过去看到桥下水里有个死人,身上裹着被,胳膊露出来,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而此时,市民陈大力也发现儿媳妇的电话已经接不通。 这让他想起了一天前儿子各种反常的举动,或许与这事有关。 2014年6月26日上午9时左右,陈大力的儿子陈行开车来到了父亲的粮店,“因为我着急去送货就问他走不走,他说不走让我去送货。等我回来,儿子已经走了。” 不过陈大力在粮店记账本的最后一页看见有一把钥匙,前一页写的字内容是:“爸、妈,儿子对不起你们,我实在忍受不了了,超市你们看着处理吧,超市的钱放在包里扔着,我儿子以后就靠你们养活了,以后你别给我打电话了,打也打不通,有电话我会给你们打的,不是我打死她,就是她打死我,我现在已经把她打死埋了,你看完就烧了吧。” 老陈认出,这正是儿子的笔迹,而河中捞上来的尸体也最终被证实是儿媳妇王某某。 丈夫:吵架时说用刀捅我 2014年6月29日,被告人陈行被公安机关抓获。 陈行1990年5月11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中专文化。他和王某某2011年结婚,当时两人一个21岁,一个20岁。而且已经生了一个儿子。 在爸爸的眼里,“他俩感情挺好,没打过架。” 在岳父的眼里也是一样,“婚后感情挺好,平时他俩在新开的超市里住。” 不过,对这一场婚姻,陈行却没有长辈那么看好,“我和妻子王某某感情不和,她不会过日子,看不起我家人,对我儿子不好,她自私就顾及自己。吵架时还说用刀捅我,长期的矛盾积累,加上早上她踹我和抠我,我就冲动把她杀了。” 2014年6月25日5时20分,陈行的手机闹钟响了,“王某某让我起来,但我还在迷糊,她就踹我腿一下。我就起来穿衣服,她看我没动静就用手抠我腿一下,我就生气了,在床上睡觉的地方拿了刀。前一天白天我和她在超市吵架了,我俩以前吵架她就说要用刀捅我,为了防备她,在晚上她睡觉后我把刀带到床上了。” 杀死妻子后抛尸河中 陈行用刀扎在妻子左侧脖子上,“整个刀刃基本都进去了,她动一下,我一直按着刀,她说以后不了,让我救她,我没说话,见她的血都喷出来后,就把刀拔出来并拿着刀和她的手机下床了。” 陈行把胳膊上的血洗净后,冷静的继续开店营业,并把妻子的手机关机。白天卖货时陈行在烟壳上写到“把超市的货卖完钱后给我儿子,对不起我儿子”等话。 把超市经营到当天晚上10点多,在地上躺了2个小时的他于次日凌晨将妻子的尸体包裹抛入了一座桥下…… 杀人抛尸后,陈行买了一张到石家庄的火车票,将嘱咐父亲照顾儿子的话写在了记事本上后,下午四点多坐火车到石家庄,又去阳泉找朋友。 29日坐车到北京,下车后被北京警察核实身份时抓获。 陈行供述其杀害妻子前,妻子曾用手抠其腿部,经对被告人陈行身体进行检查,发现其右膝前端见两条横行已结痂的表皮剥脱。 因此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存在过错及本案系因夫妻家庭内部矛盾激化所引发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系因夫妻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所引发,但被害人的行为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陈行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后果严重且作案后抛尸,但鉴于本案系因家庭内部矛盾所引发,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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