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打拐行动” 政府主导更合适-今日沈阳-沈阳门户网

民间“打拐行动” 政府主导更合适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查看: 800|回复: 0
今日帖子: 0|帖子总数: 3649|版块排名: 20 
  • 分享
  • 收藏
  • 发帖

新闻回放:“中国儿童失踪预警平台(CCSER)”推出一天时间即告暂停。同时,平台推出后即引发网友诸多质疑,其中既有平台是否打着公益的幌子收集公民信息,也有担心注册后隐私遭泄露,或质疑平台背后的运营者身份。

首次报道题目:《“中国儿童失踪预警平台”遭质疑 平台负责人回应“是否造成隐私泄露”》

基金会支持下的“儿童失踪预警平台”引发网友质疑,前一日平台管理者张永将表示,将在本月24日恢复手机安卓端功能。

截至昨日19时,记者登录“儿童失踪预警平台”手机安卓APP仍无法完成与平台信息连接,在失踪儿童一栏中,软件始终提示“正在获取数据……”,用户注册无法完成。平台客服表示,平台系统功能还未完善,平台开通时间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外发布。

昨日市民李先生表示,当公益平台遭遇基金会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基金会是否会通过公益平台牟利?公益平台由谁监管?管理者是否值得民众信赖?

昨日,记者分别采访到了“儿童失踪预警平台”名誉顾问及民间相关专家,揭开法律专家的担忧与当下民间打拐监管存在的法律缺失。

■质疑1:

基金会是否会通过公益平台牟利?

(平台名誉顾问 郝萍)

基金会可引入审计等部门监管财务

建议

昨日记者电话连线采访到了“儿童失踪预警平台”名誉顾问、北京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郝萍。

郝萍告诉记者,她一直关注儿童失踪问题,希望能够用法律知识为这些失踪的孩子和家庭、平台提供法律专业的信息。

郝萍直言,让她担心的既有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隐患,也有目前基金监管存在的法律空缺。郝萍认为政府应该建立统一、专门部门打击拐卖儿童个人及组织,民间发起的打拐平台正是政府相关工作缺失的补充。

郝萍指出,民间打拐平台在发展中存在隐患,其中既有失踪孩子隐私被公布的隐患,也有当事家庭隐私被不法人员利用后引发刑事问题的隐患,此外民间组织接受的捐款如何使用、管理是否透明等都是潜在的隐患。在一些民间基金会主导的打拐平台上,基金监管也是一个问题。目前社会公益基金监管立法存在滞后,监管法

律缺失。

针对这些隐忧,郝萍建言,在实际操作中,立法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此期间,基金会可引入有一定社会信誉和知名度的机构作为第三方监管,也可引入审计或会计事务所进行财物方面的监管,最终促成资金管理有序。面向公众公开透明,才能让民间公益组织得到更好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反拐研究中心主任 张志伟)

贩卖他人信息牟利将受刑事处罚

■质疑2:

谁来保障被拐孩子与家庭的隐私?

解答

“儿童失踪预警平台”遭质疑的情况,也引起了中国政法大学反拐研究中心主任张志伟的关注。

昨日,张志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间发起的防拐、打拐行动由政府主导更合适。其中涉及的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在政府主导下会得到更有效保护,也会有效防止隐私信息被转化为商业用途。

张志伟表示,拐卖行为严重侵犯孩子的人身权益和父母监护权,更对家庭造成

巨大伤害,也导致公众产生恐慌感。打拐涉及信息安全,其中既有孩子的信息也有家庭的信息,民间发起的一些行动应有充分的规划。

在政府层面上,公安部门建立了儿童失踪快速反应机制,在公安系统内部发布失踪儿童信息,各警种联动在一些地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在全国各地推广。

张志伟告诉记者,面对增多的民间打拐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是惟一一家被公安部门认可的网站,这也和网站的志愿者们与政府主管部门有效沟通分不开。国内已形成了警民联动机制,特别是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加入了拐卖儿童中买方入刑,就是民间与政府互动促成的。此外在民间建立的打拐平台中,志愿者的角色定位应明确,志愿者的作用是协助配合执法机关,进行信息对比和当事人的心理抚慰。

对于网友担心在打拐平台上的信息、隐私泄露隐患的担心上,张志伟指出,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了贩卖他人信息牟利将受到刑事处罚,这就在法律上约束了信息拥有者有保管隐私信息的义务,当发生问题时,当事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高级模式
Color Imag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