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马上就要开始了,居民们在所难免会遇到供暖不达标、暖气跑水了、家中被淹了等这样那样的供暖问题。遇到这样问题,我们又该如何维权?10月24日,记者发现,去年至今,沈阳两级法院共审理了230余件与供暖相关的赔偿案件。记者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案件,或许能给广大居民有所启发。 供暖不达标咋样索赔? 案例1:刘先生没有分户供暖,因为供暖室温不达标,连续三年都没有交纳采暖费。2014年年初,刘先生被供暖公司起诉到了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补交拖欠三年采暖费及利息。法院审理后认为供暖公司服务存在瑕疵,刘先生不用按全额补交,只需要按80%交纳采暖费。对此,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先生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索赔别忘了测温 根据《沈阳市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用热户认为室温不达标,可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用热户诉求后2小时内入户实施测温,不能按时测温的,应当向用热户说明情况并与其约定时间。每日测温时间为当日5时起至22时止,用热户两次以上提出测温诉求,供热单位未能按时入户测温的,可向区供热办投诉,由区供热办入户测温。 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8℃以下~16℃(含16℃)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5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6℃以下~13℃(含13℃)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8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3℃以下,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100%。 退费计算公式为:日采暖费金额=现行采暖费价格(元/米)×房屋建筑面积(米)÷151(天)。(日采暖费金额×室温不达标退费比例)×室温不合格天数。测温一天不达标,退三天费,30日内三次测温不达标的按一个月计算退费。对经确认室温不达标用热户的退费,供热单位应当在7日内完成。 试水期间跑水谁来赔? 案例2:2014年10月,在各供暖公司供暖前试水期间,沈阳发生了数十起跑水案件。齐女士所在小区试水时,家中暖气爆裂,客厅严重被冲,楼下邻居被淹,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元。齐女士认为供暖公司没有张贴试水通知、加压过度造成的,但由于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最终起诉被法院驳回。 浑南区闫女士家在供暖公司加压试水期间,家中无人,导致室内暖气爆裂跑水将楼下邻居家给淹了。法院审理认为,供暖公司在试水期间已张贴通知,已尽到通知义务,因此不存在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闫女士自行承担。 说法:没告知供暖公司担责 供暖公司试水期间,如果没有张贴通知,造成居民家中暖气跑水,因其未尽到告知义务,其损失应由供暖公司承担。同时,如果供暖公司已经张贴通知,居民家中没留人,造成暖气跑水,其损失应由居民自行承担。如果居民家中留人,发现暖气跑水,供暖公司没能及时处理,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供暖公司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另外,按相关规定,已分户供暖的住宅用户室内供暖设施由用户自行管理,供暖公司只对供暖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供暖设施在墙体里或室外,这都不属于用户管理的“室内供热设施”,应由供暖公司负责管理与维修,发生漏水造成损失,也应由供暖公司来承担。 新房没住跑水谁担责? 案例3:王女士在北一东路购买了一套住房,办理入住手续后一直没有实际居住。去年冬天,王女士家跑水,室内装修被冲泡,楼下邻居家中受损。经鉴定,是室内供暖设施分水器丝堵爆裂造成的。因为供暖设施全部是由开发商提供的,王女士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定开发商承担王女士和邻居的损失。 浑南阎女士就没那么幸运了。阎女士购房后也一直没有装修,也没有居住。在供暖公司试水期间,阎女士家跑水,造成邻居和自家近6万元损失。法院认为,阎女士作为房主对室内设施负有维护和管理义务,因为阎女士没有对室内暖气及时进行查看维护,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说法:擅自拆改出事责任自担 如果供暖设施因为质量或安装问题引发跑水造成纠纷,居民可以向供暖设施销售者、生产者和安装者索赔。如果是因为自己使用不当或没有及时进行查看维护造成的,损失则由自行承担。另外,如果居民擅自拆、改室内采暖设施,未经供暖公司同意的,一旦发生任何问题都与供暖公司无关。损失也跟供暖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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