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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供暖价格调整后 每户约省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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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供热成本为25.36元/平方米,这是沈阳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供热成本监审结论。

昨日上午,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官网发布了《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告称,此次听证会将于10月22日9时在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会议中心4楼会议室举行,时长2小时。

昨日下午,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将听证会会议材料送达给听证会参加人。根据沈阳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供热成本监审结论,核定沈阳市供热成本为25.36元/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提出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如下:居民供热价格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0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

此次调价的范围为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居民用户(不包括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调整后的供热价格自2015-2016年度采暖期开始执行。

据悉,现行沈阳市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若下调2元/平方米,下调幅度为7.14%;现行没有单位报销的居民供热价格为25.3元/平方米,下调幅度为7.91%。与东北其他副省级城市比较,沈阳市拟下调幅度最大,且调整后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实际缴纳额为最低。

根据沈阳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方案,全市居民用户没有单位报销供热面积为9600万平方米,户数175万户,平均每户54.86平方米,平均每户减少负担109.71元。

为何调整供热价格?

煤炭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

沈阳现行供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热力出厂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当煤炭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近两年,由于煤炭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市民希望相应下调供热价格的呼声较高。

另外,今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供热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能源结构、社会承受能力、各地发展规划和节能环保要求等因素,完善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调价方案咋确定?

8月启动 参考哈、长、大三市

从今年4月开始,沈阳市物价部门对沈阳市供热行业2014-2015年度采暖期供热成本实施了监审,并形成成本监审结论数据。

今年8月,物价部门启动了供热调价程序,还安排工作人员到哈尔滨、长春、大连进行调研,了解三城市供热行业及价格调整情况,作为沈阳市供热价格调整工作的参考。同时,广泛征求房产、财政、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沈阳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供热成本有啥变化?

环保、人工成本上升

听证方案指出,本次供热成本监审共审核供热企业98家,占全市供热企业数量的38.43%;监审企业供暖面积23367.02万平方米,占全市供暖面积的87.19%,最终确定2014-2015年度采暖期综合供热成本为25.36元/平方米。

从供热成本构成看,燃料成本、环保成本、人工费等都有变化。2014-2015年度采暖期供热煤炭价格比2012-2013年度采暖期下降22.10%,供热成本中煤炭成本比重有所减小,占总成本43%;由于国家下达新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我省进一步加强环保力度,开展“蓝天工程”,供热企业环保费用支出额以及在供热总成本中所占比重均大幅增加。人工费与上个采暖期相比,支出额及在供热总成本中所占比重也有所增加。

咋算出每平降2元?

成本利润率不高于3%

每平方米降2元这一数字到底是如何测算出来的?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供热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调价应以成本监审结论数据为基础,充分考虑煤炭价格、人工费、环保成本等因素变化对供热价格的影响。

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7年颁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供热单位利润按成本利润率计算时,成本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

此次成本监审确定2014-2015年度采暖期综合供热成本为25.36元/平方米,也就意味着居民供热价格应不超过每平米25.36×(1+3%)=26.12元。而按照拟定的居民供热价格26元/平方米测算,平均成本利润为2.5%,低于国家规定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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