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沈阳中街的钟鼓楼始建于清崇德二年(1637年),关于其拆除的具体时间存在多个版本,如1929年、1930年、1931年无具体日期,或者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等等。那么拆除的确切时间究竟是什么时候。沈阳市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给出了准确答案,为1931年6月17日开工,至7月25日竣工,还原了历史原貌。史上之所以出现1929年、1930年、1931年三个版本的拆除时间,也是有其渊源的,当时作为沈阳市一级政府的沈阳市政公所在这三年里,连续三次向上级机关辽宁省政府呈请拆除钟鼓楼,前两次均被驳回,直至1931年才获得省政府批准完成了拆除工程。
1912年的钟楼
1912年的鼓楼 1、1929年第一次呈请 民国十八年即1929年11月4日,沈阳市政公所呈辽宁省政府:为拟具拆除钟鼓楼工程预算表、说明书,请鉴核示遵。呈文提出钟鼓二楼位居四达之冲妨碍交通,拟即赶速拆除以利交通。
同年12月26日,辽宁省政府训令市政公所:奉政委会令,为呈请免拆钟鼓楼,毋庸展宽皇宫街、金银库胡同已准备案,仰该公所遵照。训令指出市政公所呈请拆除钟鼓楼,经省委会议决议毋庸拆除,再经政委会核示应准如拟备案。第一次呈请拆除未获准。
2、1930年第二次呈请 民国十九年即1930年4月16日,沈阳市政公所呈辽宁省政府:为沥陈钟鼓二楼妨碍交通,应行提前拆除之情形是否可行,请鉴核示遵。
同年5月6日,辽宁省政府指令沈阳市政公所:呈悉,应从缓议,仰即遵照。第二次呈请拆除又未获准。
3、1931年第三次呈请 民国二十年即1931年4月27日,沈阳市政公所呈辽宁省政府:为拟具拆除钟鼓楼工程预算表、说明书,请鉴核示遵。
同年5月9日,辽宁省政府指令市政公所:呈悉,此案提经省委会决议,钟鼓两楼准予拆除,仰即遵照办理具报。第三次呈请拆除获准。
钟鼓楼拆除完工后,沈阳市政公所将拆除情形呈辽宁省政府:为报拆除钟鼓二楼工程现已完全告竣,请派员验收。呈文记录了钟鼓楼施工时间为:6月17日开工,至7月25日告竣。
此外馆藏档案还记载了拆除的钟鼓楼石碑、石座、兽头、惊雀铃及大钟送往东三省博物馆(今沈阳故宫博物院)保存,拆除的旧砖用于修补其他各项建筑之用。 以上馆藏档案还原了历史原貌,为研究沈阳历史提供了最确凿的依据,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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