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三月就到了尾声 春暖花开,四月就要来啦 话不多说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四月将会发生的新变化吧 1.清明节要来啦 清明节就要来了 4月5日0:00开始至4月7日24:00 喜提久违了的小长假 上了将近两个月的班 3天假期你想好怎么过了吗? 踏青赏花、祭祖扫墓 油菜花、杜鹃花、郁金香、牡丹正当时 四月一到就行动起来 约上三五好友去踏青吧 2.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 自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①惠及人群更加广泛。 取消了地域、人群、证件种类、申办条件的限制,由异地就业、就学等人群扩大到全部内地居民,涵盖了内地居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各类需求。 ②申办手续更加便捷。 群众异地申办上述证件无需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户籍地申请手续一致。 ③服务方式更加灵活。 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渠道,由原来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台申请,扩展为既可在人工柜台申办、也可在电子签注机上自助办理,立等可取。 3.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陪餐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规定还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4.电动车要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新规指出,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鼓励采取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要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等。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5.多行业迎减税“红包” 4月1日起,我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 税率将由16%降至13% 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 税率将由10%降至9% 围绕这项重大部署,今年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三项配套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 6.4月10日起铁路调图
4月10日零时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京哈高铁承德至沈阳段高铁列车增加至21对,沈阳南站停车动车增加12列,停车总数达到113列。此外 “新图”还新增了沈阳北至佳木斯列车1对 增开沈阳北-佳木斯G755/4次高速动车组列车。其中沈阳北开往佳木斯的G755次,17:16沈阳北开车,21:41终到佳木斯;佳木斯开往沈阳北的G754次,11:32佳木斯开车,16:30终到沈阳北。 7.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有奖 3月22日 交通、公安市级层面正式成立联合执法队 对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 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重点打击 1.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 包括乱停乱放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不依次等候等扰乱交通秩序行为; 2.干扰运营秩序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非法营运、索要高价、拒载、强行拉客揽客等扰乱正常运营秩序行为; 3.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包括有组织犯罪,欺行霸市,妨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24小时有奖举报热线 12345-1-3 对出租汽车重点违规举报案件 一经查实单次奖励300元 对非法营运案件 一经查实单次奖励1000元 所有奖金均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施行 4月1日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并组织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单位协助应急救援。 9.辽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4月16日起,《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服务标准以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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