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权移交前的港英警察部门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最初称为香港警察队。香港第一间警察局名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于荷李活道太平山区差馆上街。香港主权移交予中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警察部门改用现名,香港警务处处长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香港警务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辖下的纪律部门。该部门成立于1844年5月1日,初时称为香港警察队。第一家警署名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于荷李活道太平山区差馆上街。在1967年香港发生暴动后英女王为嘉奖警队的贡献,在1969年赐予“皇家 香港回归中国后改为现名,香港警务处处长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现任香港警务处处长为卢伟聪,于2015年5月4日接任香港警务处长一职。 由于香港警察拥有超过160年的专业警政经验和良好的规划根基,加上严谨的法治和处理案件的效率,于60年代始被外界赞誉为「亚洲最佳警队」,且是世界公认为最优秀的警队之一。近些年有自美国和英国联合申办的统计调查,并根据世界各地警队的总体进行细项评分。其统计针对于各地警队总体之质素,包括当地治安、破案率、装备、廉洁、专业、言语水平等项目以作出评估,结果香港警队被评以亚洲首位,亦为世界首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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