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日前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强调,要将普通话普及率的提升纳入地方扶贫部门、教育部门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列入驻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的主要工作任务,力求实效。要将普通话学习掌握情况记入贫困人口档案卡,消除因语言不通而无法脱贫的情况发生。新录用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2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将普通话普及率的提升纳入扶贫绩效考核,可以说,又给地方扶贫部门、教育部门的扶贫工作增加了一重较大的压力。尤其是在落后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相关部门肩上的担子更重了,那些地区的普通话普及率还很低——有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西部和东部的普通话普及率相差20个百分点,大城市普及率超过90%,而许多农村和民族地区只有40%左右,有的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甚至更低。有人因此认为,扶贫考核普通话普及,未必见效还徒增负担,不要也罢。 事实上,将普通话普及纳入扶贫考核,意义重大。宏观意义是,正如有识之士所言,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需要有一个沟通各地各族群众的共同语,以方便交际,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国家认同。故我国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宪法,推广普通话成为我国基本国策,目的在于提升国民整体的语言文化素养。这种语言文化素养的提升,城市居民不能落下,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也不能落下。 而微观意义则是,在扶贫工作中推广普及普通话,可以助力精准扶贫脱贫。长期以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普遍存在“共同语言缺乏症”,日益成为精准扶贫的主要障碍。许多普通群众不会说普通话,许多基层乡村干部也说不上几句,这种状况,不仅令扶贫工作人员难以扭转落后的思想观念,还极大地制约了扶贫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培训、推送致富信息等经济活动的开展。贫困的青壮年劳动力即使外出打工,因语言沟通难,也会面临应聘难、租房难、学习技术难等难题。 这类例子可谓比比皆是。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热汗古丽?依米尔去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用切身经历告诉我们:“如果不能掌握普通话,在工厂里掌握技术技能各个方面都会遇到很多困难。普通话给了我用知识、用技能改变命运的机会。”据报道,全国政协一个扶贫调研小组在云南怒江州福贡县走访了三个贫困村的9家贫困户,其中8户仍深陷贫困状态,只有1户刚刚脱贫,问当地干部为什么这家人能脱贫,对方的回答是,这家主人学了点修摩托车的手艺,还学了一点普通话。 所以说,让扶贫绩效考核过一过“语言关”,消除因语言不通而无法脱贫的情况发生,绝对不是多此一举,反而刻不容缓。普通话普及是脱贫攻坚、推动贫困人群融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座基础桥梁。各地扶贫、教育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凝聚力量、群策群力,在扶贫中抓好抓实推普工作,比如组织开展针对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的普通话培训;同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普通话推广;强化学校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基础性作用,比如做好双语教学工作,送教下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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