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的作用,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6】100号)和《沈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沈发改发【2017】130号)等规定,现就在沈阳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相关事项进行了通知。 通知显示,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沈阳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 不过,在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停车设施(停车场)在投入运营前,经营企业需凭相关手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物价)窗口办理收费标准(试行)审批手续。 除了价格,也对停车场做了相应的要求:“停车设施(停车场)经营企业应在停车设施(停车场)出、入口处或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公示停车设施类别、地点、泊位总数、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名称、经营者名称、服务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而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优惠减免政策按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标准 夜间路内免费停车 在“沈阳市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中,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类区域:白天(7:00~19:00),路内每30分钟收费3元,最高限额40元每天;路外每30分钟收费2.5元,最高限额30元每天。夜间(19:00~7:00)路内免费,路外5元。 二类区域:白天(7:00~19:00),路内每30分钟收费2元,最高限额25元每天;路外每30分钟收费1.5元,最高限额15元每天。夜间(19:00~7:00)路内免费,路外5元。 三类区域:白天(7:00~19:00),路内每30分钟收费1元,最高限额10元每天;路外每30分钟收费1元,最高限额10元每天。夜间(19:00~7:00)路内免费,路外4元。 此外,火车站、医院、长途客车站、旅游景区,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说明 停放不满30分钟免费 沈阳市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中,还对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总计有8点。 1.停放时间不满30分钟的免费。 2.超过30分钟的,从停放开始时间计费;计时收费的,以30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累计计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按一个计时单位计费。 3.白天和夜间跨时段停放,按不同时段的收费标准合计计费。 4.小、中型车按以上标准计费,大型车按以上标准的2倍计费。 5.新能源机动车(绿牌车)按以上标准的半价计费。 6.无专人或专属设备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不得收费。 7.其它政府定价的特殊停车设施(停车场)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单独核定。 8.具体区域划分按市公安部门确定的《沈阳市路内停车泊位差别化收费区域示意图》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