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推行“一证零表”证照联办-新闻讨论-沈阳门户网

沈阳将推行“一证零表”证照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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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推行“一证零表”证照联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

  日前,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2018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及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的登记服务模式。同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优化流程、合并环节,实现同一事项对同类申请主体“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批”。

  -国资国企改革

  扩大实行员工持股国企范围

  《方案》提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和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采取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出资新设等多种方式,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集团层面、主营业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推广试点经验,扩大实行员工持股的国有企业范围。

  分类建立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差异化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市场化选聘的经营层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

  -创新机制改革

  鼓励对企业“双创”给予信贷支持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动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先确权、后转化”试点,持续跟踪试点院校改革进展。

  完善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功能,推动在沈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集成创新。

  深化科技、专利保险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支持。

  依托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形成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服务模式。

  -人才机制改革

  推进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

  全面实行《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沈阳人才新政24条”第二批配套实施细则,完善全市人才“1+N”政策体系。

  提高各类人才的收入水平。给予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开展创业创新普惠制资助,建立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工资激励机制创新,推动事业单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在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上,支持在沈高校和企业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学模式,推行“以产定教、以教促产”新模式,加快校企联合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

  适度扩大“双元”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端制造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建立职业教育动态调整机制。在专业设置、投入资金、聘用高级技师工匠(工作)坊等方面实现突破。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根据国家规定,逐步推进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干部跨领域交流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持续整治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差、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水平低、政府和企业失信、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畅等问题,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

  在“放管服”改革中,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项目审批承诺制,建立审批“安检门”,对不涉及公共安全、环保的投资建设项目快速扫描,立即审批。实施建设领域“联合审图”,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建设领域“多测合一”改革,实现统一标准、集中测绘、成果共享。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优化升级“多规合一”综合平台功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优化流程、合并环节,实现同一事项对同类申请主体“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批”,打造有标准、可量化、可评估的管理模式。

  在商事制度改革中,推行“一证零表”证照联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降低企业等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全面推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及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的登记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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