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 梅天磬)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期间,朱某利用其担任沈阳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人事部薪资助理,负责办理公积金等业务的职务便利,在制作公积金表格过程中,通过私自调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方式,侵占沈阳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22596元。之后,朱某又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于某等3人的公积金账户的方式,使沈阳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给非该单位员工的于某等三人交纳住房公积金41694元。此后,朱某将该三人账户内的钱取出自己使用。被认定共计侵占沈阳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64290元。
朱某被警方抓获后,其亲属主动退赔了全部经济损失。今年5月24日,沈北新区法院认定朱某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有坦白情节,且已主动退赔经济损失,故认定朱楠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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