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伤邻居赔5000元不给 砸死人家抢回欠条撕碎-百姓呼声-沈阳门户网

男子打伤邻居赔5000元不给 砸死人家抢回欠条撕碎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查看: 889|回复: 0
今日帖子: 0|帖子总数: 836|版块排名: 22 
  • 分享
  • 收藏
  • 发帖
事情远远没有结果看起来这么严重。


开始只是个欠债还钱的故事,而且并不多,5000元。可是快仨月了,一个始终拖着不还,一个始终在催款。


欠条没了是不是就不用还了?终于两个人面对面讨论起这事儿时,欠钱的捡起石头砸向了对方,抢回了欠条,当场撕得粉碎。


就这样,5000元钱的事儿,最后以故意杀人收场。目前死缓判决已被核准。


34岁的韩某初中文化,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4年12月16日晚8时许,韩某酒后在租住处将48岁的邻居老李头部打伤,经当地派出所调解,韩某同意赔偿老李5000元医药费并出具欠条。


虽然有了欠条,也同意赔偿,但韩某却一直没有把钱给老李。此后,老李多次催要也没能拿回赔偿款。


2015年2月9日下午3时许,韩某与老李步行至沈阳市于洪区银岭路6号辽宁医药有限公司南墙外侧时,两人因给付医药费问题发生争吵。


韩某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老李头部两下,致老李因重度颅脑损伤、脑机能障碍而死亡。韩某随后将老李兜内欠条等撕碎并丢弃于现场。


三天后,被告人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韩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韩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4555元。


宣判后,韩某服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以“原判量刑轻,应赔偿经济损失68万余元”为理由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韩某酒后因琐事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多次催要医药费未果,二人发生争执,韩某持石块击打被害人头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人死亡,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本案因民间矛盾引发,韩某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准许老李三位家人撤回上诉。核准沈阳中院判决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部分判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高级模式
Color Imag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