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赵威 杨晓明)昨日,省质监局通报电暖宝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监测30批次样品,经检测,有1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3.3%。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包括浙江、上海、河北、辽宁、江苏、四川等6省(市)27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样品,本次样品主要采自普通商行和批发市场。采样范围覆盖沈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阜新市等5个市。 据分析,电暖宝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使用后存在安全隐患,电暖宝在正常工作温度下,输入功率对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不应大于规定的范围。当额定功率标称偏低,实际功率偏高时,如果供电配线的标称横截面积较小,会造成供电线路过热,绝缘性能下降,容易引发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目前,省质监局已将本次风险监测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有关情况函告生产企业所在省(市)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省质监局提醒,选购电暖宝时应牢记“四注意”。 注意一:应在正规商店购买,千万不能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无检验合格证、安全措施无保证的产品。 注意二:要有清晰明确的标志,标志上应能反映出电暖宝的规格、生产厂家及必要的提示。电源插座要有安全保护装置,充电线路要有认证标志。 注意三:从外观上辨别产品安全性能,应该注意的是产品外观有无磕碰后的受损痕迹;另外,还要注意暖手宝做工是否精细、布料粘合是否牢靠、接缝处是否均匀细致、无划痕与毛刺现象、是否带有保护装置等。 注意四: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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