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吴某持刀进入沈阳北站,准备寻找有纠纷的朋友行凶。在车站进站大厅,民警发现醉汉手持长刀命令其放下刀,吴某不听劝竟持长刀将民警砍倒后又继续砍了三刀。8月5日,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布判决,吴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1幕: 持刀进沈阳北站被发现 2014年6月11日1时55分许,辽宁省桓仁的吴某醉酒后携带一把长50多厘米的砍刀和两名朋友一起打车来到沈阳北站进站大厅,准备寻找另外一位朋友张某行凶。 在此三天前,吴某、张某等人一同乘坐大客车从桓仁来沈阳游玩。6月10日晚,吴某、张某等人一起喝酒。期间,吴某劝张某喝酒,张某不肯多喝,双方因为谁多喝了谁少喝了发生口角,张某生气离开了。吴某以为张某到沈阳北站乘坐火车返回老家桓仁,遂追赶而来,伺机行凶伤人。 吴某刚走进进站大厅,就被车站安检员发现了。安检员看到吴某右手背在身后向车站出口走,手里拿着一把长条状物体并藏放在上衣里。安检员感觉像是长刀,就喊住吴某问他是不是刀,吴某说是。 第2幕: 民警劝说醉汉放下刀 安检员立即呼喊当班民警陈警官,陈警官拿起一个警棍赶了过来。“你带刀干什么?把刀放下!”吴某说:“我不给你!”安检员回忆,吴某当时还说:“我刚喝完酒,谁也不好使!” 见状,陈警官让安检员去值班室找值班队长。吴某转身也走出了进站大厅,陈警官前往值班室喊人。当陈警官再次出来时,吴某又进了进站大厅。 “你把刀放下!”陈警官等人将吴某团团围住。吴某没有放下手中的刀,反而低着头靠了上来,并用手指着自己的头部,“我就不放下,怎么的?你还敢打我呀。” 第3幕: 醉汉砍倒民警又补三刀 陈警官看吴某近前,遂往后退。见状,参与围捕的杨某从后面上前想夺下吴某手中的刀,“把刀给我,你还要砍人啊。”吴某挣脱杨某冲向了陈警官,朝头猛砍了一刀,“我要砍死他!”陈警官被砍倒在地,吴某扑上去又朝其面部连砍三刀。 在其他人的相助下,吴某很快被控制住,手中的刀被夺下。陈警官随后被紧急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经鉴定,陈警官颅骨开放性骨折伴硬脑膜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右脸部软组织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吴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该案庭审时,吴某称自己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没有故意杀人动机,应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在执勤警察对其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进行劝解和警告时扬言“我要砍死他”,并用砍刀劈砍民警的头部,民警中刀倒地后,吴某又扑上向其面部连砍三刀,造成民警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系犯罪未遂,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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