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了解到,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马上办”“钉钉子”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梳理、再造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缩短工作时限,对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时限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为: 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不含非金融抵押):工作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当天受理的业务件,下一个工作日15:00后,即可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不含变更内容为增加抵押物的):工作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当天受理的业务件,下一个工作日15:00后,即可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工作时限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但不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15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作时限由6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此次部分业务工作时限的调整为短期内沈阳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再次提速。本月中旬,为了让市民更快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洪分中心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不动产登记和税收征缴“一窗受理”。 记者还了解到,近日,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用了四部新的公开电话,电话号码为:22973770,22973801,22973912,22973970。原市本级、各区分中心的各类咨询电话不再使用,广大对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可拨打上述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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