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在马博士婴幼儿生活馆怒江北街松山店办了两年的会员卡,可是刚过了一年要闭店了,花4580元买了100次的会员卡还剩下45次没消费,想要退费,但只能按5折退款。 投诉:闭店退卡按5折退 2017年3月28日,读者刘先生在马博士婴幼儿生活馆怒江北街松山店花了4580元办理了一张100次会员卡,可是今年4月份,刘先生接到这家游泳馆即将闭店的通知,店方提醒会员办理转店继续使用或者办理退费。 刘先生表示,店方当时说办理转店可以去铁西那边的马博士婴幼儿生活馆,但他家孩子晕车,“我就提出了退费,但我没用的45次仅按25元一次给我退款,相当于五折,这个我是不能接受的,如果是我自己的原因怎么给我退我都能接受,现在是店方原因,怎么能让我损失1000元。” 目前,松山店已经闭店,从刘先生提供的会员卡合同上可以看出,这份合同到2019年3月27日止,刘先生的孩子也有多次游泳记录。刘先生介绍,已经游了55次,还有45次没有消费。“我也找过店方,但一直没有其他解决方案。” 店方: 按照合同规定退的 记者联系上松山店田女士,田女士介绍,这个店是一个6年的老店,房子是租的,由于门脸作为违建被拆除,现在只剩下一道门,“但孩子的游泳馆必须保暖,所有我们5月18日就闭店了,但我们都正常通知了顾客来办理转卡事宜。” 田女士介绍,当时他们和其他马博士婴幼儿生活馆店沟通后做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是会员可以去铁西店继续用会员卡;二是在松山店旁边还有一个沈阳有10家连锁店的婴幼儿游泳馆,消费者可以把剩余会员卡转到这家店用完;三是按照合同规定退费。 田女士表示,刘先生的情况她们也很了解,如果不是会员卡,单次消费是108元,刘先生还剩下45次,按照合同的规定“已累计游过全部卡次的二分之一,但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可退换实际支付费用的20%”。也就是每次退款金额为108×20%=21.6元,“我们就按25元给他退了。”田女士介绍。 记者看到,退款合同后面附有相关条款,并有消费者签字,刘先生表示,在合同后面的退款事项是在消费者出现问题的情况下这么退的,现在是商家自身原因导致了消费者损失,“我也没要其他的赔偿,我只是想原数拿回我自己的钱。” 律师: 消费者有权退款 辽宁宝铎律师事务所徐海中律师介绍,在这起纠纷中,不光涉及了《合同法》,同时也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在店方闭店情况下有权利要求原价退费。 徐海中表示,会员卡后面的合同中的条款多数是用来约束消费者的,而此次退款也是由店方闭店引起的,那么作为消费者有权利要求按照正常消费金额退款。“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那么商家完全可以拿合同后面的条款来约束消费者,我个人认为,消费者提出的要求有一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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