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镇居民大病险起付线上调至1.9万元-百姓呼声-沈阳门户网

沈城镇居民大病险起付线上调至1.9万元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查看: 1148|回复: 0
今日帖子: 0|帖子总数: 836|版块排名: 22 
  • 分享
  • 收藏
  • 发帖

       沈阳城镇居民大病险起付线上调:由1.6万元调整至1.9万元

  1月4日起,沈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6万元调整至1.9万元,参保人在住院看病时,累计发生的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就可以自动享受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在50%-85%,报销上不封顶。【详细】

  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大病保险制度不受病种限制

根据规定,居民大病医保不设置病种限制、不设置报销上限,只要住院看病结算时自负部分超过当地的起付线即可享受。也就是说,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能否报销,不按照参保人报销的病种是什么,而是以参保人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在药品报销目录中。

  大病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参保居民在自然年度内,门(急)诊抢救(含留观、死亡)、家庭病床、住院(含转外、长期居外、外出急诊)累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且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线的医疗费用,均属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障范围。

  使用时无需居民申请,合规的自付部分达到1.9万后,医院结账系统将自动转入大病保险,直接抵扣需要统筹支付的部分,参保居民无需垫付,可自动享受待遇。【详细】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多少?

  发生符合大病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年累计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医院等级、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档及相应递增比例进行补偿:

  特三级医院补偿比例: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线以上0-20000(含20000)元补偿50%、20000-40000(含40000)元补偿55%、40000-70000(含70000)元补偿60%、70000-100000(含100000)元补偿65%、100000-150000(含150000)元补偿70%、150000元以上补偿75%;

  三级医院补偿比例: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线以上0-20000(含20000)元补偿55%、20000-40000(含40000)元补偿60%、40000-70000(含70000)元补偿65%、70000-100000(含100000)元补偿70%、100000-150000(含150000)元补偿75%、150000元以上补偿80%;

  二级及以下医院补偿比例: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线以上0-20000(含20000)元补偿60%、20000-40000(含40000)元补偿65%、40000-70000(含70000)元补偿70%、70000-100000(含100000)元补偿75%、100000-150000(含150000)元补偿80%、150000元以上补偿85%。【详细】

  报销金额上限是多少?

  现行政策规定,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年最高支付限额12.5万元。大病保险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又一个保障,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

 提醒!132元/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应在1月20日前缴费

  即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助保险费,其中基本医保缴费比例为6.8%,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充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2元。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1月20日前将费用足额存入本人医保缴费卡中,确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已经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从个人账户直接扣缴。

  沈阳市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是为参保人员在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后能够得到连续治疗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沈阳市现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年最高补助限额为45万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高级模式
Color Imag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