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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每年将帮扶万名以上失业者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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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沈阳市人社局印发了2018年沈阳市“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采取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定点帮扶等多种方式,帮扶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每年帮扶至少一万名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长期失业者实现就业;确保有培训愿望的长期失业者,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确保长期失业者中高校毕业生百分百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本次服务对象为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4555”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去产能产生的下岗人员,共计13类人群。

  拓展“一站式服务”,在沈阳市范围进行一次就业失业年度调查,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绿色通道,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打造就业援助绿色通道,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平台普遍设置宣传服务窗口,开展政策宣传、就业培训、需求登记等系列活动。实行信息化管理、网格化跟踪、现代化办公、专业化服务、公示各类业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建立信息库系统。

  同时,对于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掌握帮扶对象的技能情况和培训意愿,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班。

  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年龄较轻、学习能力强的人员,引导参加职业培训,努力提升就业能力,重新投入市场就业。

  对于未进入孵化基地、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士兵等群体,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场地补贴。

  强化“三库联动”,沈阳市实现就业创业数据库、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台账、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回访库实时更新、动态联动。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和造册入库,实现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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