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调整-今日沈阳-沈阳门户网

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调整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查看: 2008|回复: 0
今日帖子: 0|帖子总数: 3649|版块排名: 20 
  • 分享
  • 收藏
  • 发帖

沈阳市将从5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4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沈阳市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1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高级模式
Color Imag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