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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在农村开展粮食产品电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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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将利用农博网等农村电商网络平台和各类展会,开展粮食产品线上线下销售。

  日前,沈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0年末,初步建成适应沈阳市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体系。全市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以上,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25%以上;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质量安全发展保障能力达到更高水平。

  构建粮食从田间到餐桌产业链

  推动产粮大县“一县一企、一企多点”一体化网络建设,确保1个区、县(市)至少有1个资产和信用状况较好的骨干国有粮食企业。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开展绿色优质特色粮油种植、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新模式,粮食企业要积极参与沈阳市粮食生产核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

  向上游以定向投入、专项服务等方式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农博网等农村电商网络平台和各类展会,开展粮食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开展粮食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加大供需信息发布力度,引导粮食产销平衡。

  发展杂粮、杂豆等特色农产品

  鼓励支持粮食企业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构建以绿色粮源、绿色仓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为重点的绿色粮食产业体系。探索推广“仓顶阳光工程”新能源项目、烘干塔节能改造项目,开展米糠、碎米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支持沈阳大米加工企业和地产杂粮等本土品牌宣传和文化创立,让更多沈阳大米品牌响起来、亮起来,争取在销售市场占有更大份额。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开展“三品一标”生产,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

  《实施意见》提出,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以市场需求和粮食产业发展为导向,逐步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分类收储和交易机制。推进订单生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促进城乡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推进主食品工业化生产,加大特色粮油食品、大米深加工制品的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供给,发展杂粮、杂豆等特色农产品,促进粮食产品的提质升级。

  建设完善区域性粮食应急配送中心

  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粮食产业中的应用,加大粮食储藏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粮情预警预报、智能控制分析系统的研发,解决粮食干燥领域能耗高、热效率低、污染物排放等技术难题。在“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中,引导粮食深加工企业加快提升粮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仓储、智能烘干的科技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实施意见》在粮食产后服务上提出,建设2~3个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现代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在粮食物流体系上,建设完善区域性粮食应急配送中心,推动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全覆盖。提升海陆和铁路运输能力,加入中国(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和中欧班列及沈阳-长春-哈尔滨农产品流通产业集聚带,开发国际、国内粮食物流贸易合作。

  建设粮食从种植到销售追溯体系

  在质量安全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适应市场化粮食收储体制改革,建立覆盖面广、功能完善的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提升市、区县(市)两级质检机构服务能力及监测覆盖率。巩固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形成以市级为支撑、以县级为基础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进口粮食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口岸风险防控和实际监管。

  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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