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日前,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透露了沈阳在发展养老机构方面的新举措。 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最高补助100万元 沈阳市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企事业单位、社区无偿提供房产建设的或公办养老机构以公建民营、股权合作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给予70万元的建设补助;利用自有房产或租赁房产建设的或民办养老机构能够达到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给予100万元的建设补助。 社区引进日间照料站可获3万元补助 支持社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建设和运营。对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精神慰藉、康复照料、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中3项以上的,给予每个社区3万元运营补助。 支持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参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建设和运营。对于承接建设和运营5个以上(含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的,给予服务方每个照料站2万元补助。 鼓励有资质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培养养老护理人才,对培训后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人次分别给予培训机构500元、1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免费发放5万台智能终端提供养老服务 沈阳已建立市、区(县)两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和“一号通”老年人应急呼叫系统,为老年人解决应急求救和生活求助,投入800万元为3.7万高龄、空巢和特困老年人免费安装应急呼叫终端。 年底前,沈阳将向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老年人免费投放5万台智能设备终端,安装在老人家里电视上,通过网络预约等方式为老人提供养老需求服务。 通过与企业合作,沈阳还将老年人慢性病管理、智能化运营模式等引入社区,为周边的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24小时呼叫等居家医疗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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