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沈阳市发布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15条意见措施,内容涵盖强化项目推进实时管理、保障项目用地、壮大新兴产业规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其中,将科技研发等软投入纳入新兴产业专项支持范围等内容颇为抢眼。 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壮大新兴产业规模,是沈阳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提速全面振兴的当务之急。意见措施中提出:沈阳市今年要出台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启动实施20户企业智能升级项目,完成30户以上企业咨询诊断和智能升级方案编制工作;对于自主研发填补国内空白或在行业领域有重大突破的关键产品,给予首台(套)和首批(次)奖励200万元。 扶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制定并推进实施机器人、信息服务、民用航空、IC装备等新兴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对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新型创新中心和研究平台、科技大市场及新兴特色产业联盟,通过科技风险投资方式给予扶持;将科技研发等软投入纳入新兴产业专项支持范围,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含国家地方联合)及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 为加强要素保障,沈阳市将对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用地,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及公共停车场、地下空间开发等项目用地,采取差异化定价机制;加快拨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等8项预算支出,上级拨付资金必须在10日内分解下达。此外,沈阳市还提出要求,对于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正常进行迁移的,各县(市)区不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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