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犯人监狱里自杀 牵出两名腐败狱警-今日沈阳-沈阳门户网

沈阳一犯人监狱里自杀 牵出两名腐败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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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一名罪犯在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服刑期间自杀身亡,牵出该监狱管理种种乱象,成为了全国关注焦点,进而引起多家媒体关注报道。12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判决文书成功揭开了监狱狱警与罪犯之间交易的黑幕,两名狱警也因该案而触犯法律被判刑。

  罪犯自杀 牵出狱警

  乔宇和唐诗都曾是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狱警,同在橡胶一监区共事,乔宇任橡胶一监区分监区长、服装一监区看守员,而唐诗则是橡胶一监区一名民警。

  而如今,二人的身份早已发生了巨变,已从昔日管理罪犯的狱警沦落成受狱警管理的罪犯。二人的落马与狱中罪犯刘某的死亡有着重大的关系。

  2008年,刘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在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橡胶一监区服刑。2013年7月11日14时50分,就在刘某入狱服刑第五个年头,刘某突然在监区锅炉房压力检测室内上吊自杀了。

  狱方当天出具的罪犯死因鉴定书称,“经对刘某尸表检验,其死因符合缢死。尸表检验及现场勘查未发现他杀迹象。”

  家属质疑 轰动全国

  刘家人说,就是死亡前三天,刘某还与家人和朋友打过电话,让众人帮他检车。那时,刘某的语气平缓,丝毫听不出来异常。这让家人无法接受刘某“自杀”的结论。

  同时,让刘家人深信刘某并非自杀的理由,还包括一笔8万元的“减刑金”。刘家人回忆,2011年初,刘某曾称,有渠道可以办“减刑”,“需要5万押金,3万好处费,事成之后5万能给退回来。”

  接到刘某求助后,家人在2011年3月12日和10月3日分两次向一个叫“刘涛”的工行账户内,分别存入5万和3万元。刘家人认为刘某花钱找人运作“减刑”,根本没有理由自寻短见。

  刘家人将自己的疑问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一新闻媒体还以该案为由报道了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存在种种管理乱象,进一步引起全国关注,一度成为全国焦点。

  玩忽职守 狱警获刑

  案发后,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立即介入展开全面调查。唐诗在尚未受到办案机关调查前,向其所在单位交代了其失职行为,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调查,2013年7月10日16时30分至7月11日8时30分,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唐诗在橡胶一监区与管教副监区长朱某、橡胶五监区民警肖某共同值班。

  11日6时43分左右,唐诗独自一人将刘某等97名罪犯从监舍提到一监区生产车间后,没有在一楼执勤岗履行监管职责,先后到车间二楼洗漱,离开车间去食堂吃早饭,使全体罪犯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在6时48分左右,罪犯刘某没有履行任何出门审批手续,在没有民警提带的情况下,擅自溜出车间,不知去向。7时16分左右,唐诗返回车间,没有履行“一小时点名制度”。值班结束后,也没有按规定进行交接,致使罪犯刘某脱离监管。

  直至当日14时左右,罪犯刘某被发现已在锅炉房三楼的温度压力检测室内死亡。经法医检验、检定及论证,罪犯刘某为自杀身亡。2015年8月14日,唐诗被于洪区人民法院判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原监区长 多罪加身

  根据刘家人汇款线索,调查人员一路追查发现“刘涛”原是一名罪犯,其名下的工商银行卡被乔宇掌控使用。同时,相关部门还发现了乔宇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线索。

  经审,自2008年4月起,乔宇利用分监区长等职务之便使用自己银行卡和刘涛银行卡开始给刘某、李某等多名在押罪犯往监狱内捎带现金长达五年之久,累计40万余元。

  乔宇除为杂役罪犯组长李某捎带现金外,还明知其存在长期私藏并使用现金的严重违纪行为却予以隐瞒,给予其每月考核分上限15分、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等奖励,并于2010年12月25日捏造材料为李某报请减刑,使其于2011年5月16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此外,乔宇接受罪犯李某的请托,先后使用自己及刘涛的工商银行卡违规为李某往监内捎带现金。罪犯石某、金某等人从李某处得知刘涛的卡号后,告知亲友向该卡内汇款累计65000元和32000元。乔宇从银行提出现金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现金带入监内由李某转交给石某、金某使用,从中非法收取好处费5600元。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乔宇犯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乔宇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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