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拟建设互联网仲裁平台,实现网络立案、电子化取证、异地开庭和线上裁决等功能,当事人和仲裁员只需在网上参与仲裁活动,相关法律文书也可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 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公正、廉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杜绝错案、假案的发生。沈阳市制定仲裁案件错案追究制度,对违反上述情节的仲裁员,仲裁委将视情节轻重作出警告直至除名的处理。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发布会,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武范介绍了仲裁规则的修改和完善情况。修订后,沈阳市将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写入仲裁规则。仲裁庭可以就重大疑难案件提请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对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应当充分考虑。 同时,沈阳市提高了简易程序适用标准。将原来的50万元争议金额提升到100万元,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但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也可适用简易程序。 此外,还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规定当事人应对自己提交的证据分类、编订,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和写明提交日期;明确了当事人在不能提出证据或虽提出证据但未能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今后,仲裁委还将筹划沈阳金融仲裁院设立工作。落实与辽宁证券业协会、辽宁省期货业协会等部门的战略合作协议,构建全方位的仲裁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沈阳国际仲裁院建设,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沈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遴选聘任具备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能力的知名外籍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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