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便企服务,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利用“多证合一”共享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通知》,正式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64家企业在“多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按照新规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沈河管理部副主任王江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多证合一”共享平台,实现了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有效利用共享数据优化业务流程。将缴存登记业务流程由原现场办理优化为远程备案。”即企业只要在工商部门完成企业“工商登记”,并通过共享平台将登记信息传送至中心,该企业也就自动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此后只需在2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设立”业务即可。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时,还针对企业开户人数、缴存基数等开户要素,创新实施了企业自主“诚信申报制”,在便企服务的同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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