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讯(记者崔严张馨心)11月27日,沈阳市发改委等多部门召开沈阳市调整自来水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会上,27名代表全部同意该方案的实施。 据了解,居民用水价格由1.80元/吨调整到2.35元/吨;工业和服务业用水价格由2.85元/吨调整到3.85元/吨;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由2.60元/吨调整到3.85元/吨;特业用水价格由10.20元/吨调整到17元/吨。加权平均价格由现行2.27元/吨调整到3.04元/吨,提高0.77元/吨。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初步方案是:建立以户为计量单位、以年为计量周期、按三个档次划分阶梯水量,不同档次水量执行相应的阶梯价格制度。 具体为:4人以下(含4人)的居民户,年用水量168吨以内(含168吨)执行基础水价,超过168吨至240吨以内执行1.5倍水价,超过240吨执行3倍水价。5人以上(含5人)的居民用户,每人年用水42吨以内执行基本水价,超过42吨至60吨以内部分执行1.5倍水价,超过60吨部分执行3倍水价。其中,对居民家庭人口的核定由供水企业通过居民出示户口簿或暂住证和社区证实的方法操作。 据了解,一部分代表表示,希望在提高供水价格的同时,也应当提高用水质量,希望能够对老旧小区的管线进以及其他供水设施进行改造;也有代表表示,提高水价和建立阶梯水价能够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节约水资源。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倡节约用水。沈阳市发改委表示,听证会后将第一时间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尽快出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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