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每个家庭的大喜事,可提到前年所购的一套新房,沈阳消费者刘女士却怎么也乐不起来!日前,刘女士致电本报维权热线,讲述了自己在“名仕经典广场”买房的遭遇……
逾期了8个月 开发商还没交房
刘女士介绍,她于2013年11月14日购买了一套位于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的“名仕经典广场”公寓,建筑面积50.49平方米,使用面积38.79平方米。这套公寓的开发商为沈阳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交付房产。但直到现在,刘女士仍然没拿到新房钥匙,逾期8个月之久。
“这期间,我和其他购房者一起到施工现场发现,工地根本没有工人干活,这让我们有些绝望,感觉交房遥遥无期。”刘女士说,跟她一起买房的还有七八位业主。
要求按合同退房款开发商拒绝
“8个多月了,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去跟开发商理论,结果都无功而返。”刘女士说,开发商曾给出解释称,内部原因导致项目施工缓慢,推迟了交房时间。期间,开发商还承诺过多个交房时间,但最终都没有兑现。
交房遥遥无期,刘女士提出退房要求。“在2014年10月29日,开发商给出书面承诺,于2014年12月5日前退还已交房款。”刘女士说,承诺还款日期过后,开发商也没退还房款。今年2月17日,开发商又明确回答刘女士:不给退房,争取尽快备案,7月份交房。
虽然购房合同明确规定,“逾期超过18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9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刘女士表示,“现在退还房款都没啥希望,要求支付违约金更是没有可能。”
开发商再给承诺 消费者称无法相信
针对刘女士的投诉,本报记者联系到沈阳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销售负责人张春艳表示,刘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并承认公司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交房延迟,但这些问题都在尽力解决。
张春艳表示,公司不会退房还款,将会按照购房合同上的规定对购房者进行补偿,并再次承诺今年5月前交房。
对沈阳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这个回答,刘女士表示怀疑。“购房合同是2013年11月14日签的,到现在所购房产还没到房产部门备案,说5月份交房根本不可能。”刘女士说,她的购房款里有一部分是需要办理贷款支付的,房屋没备案导致办不了银行贷款业务。即便是开发商5月前办理了备案登记,办理银行贷款也需要时间,5月前交房承诺还是无法兑现。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房款已交了一年多了,备案、交房、退房、退款……合同上的各项条款,开发商没履行任何一条,购房合同都成了一纸空文,我又凭什么再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刘女士说,她现在只要求开发商按合同办事,解除购房合同,拿回属于自己的购房款。
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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