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7月5日讯 (通讯员 蒋小明 李志强) 前后不到30天,长沙县干杉镇28岁的胡某就从交通肇事者“变”交通遇害者。这一“遭遇”可谓离奇,当地交警介绍案情时表示,事情让人唏嘘感叹,也给广大驾驶员朋友敲醒了交通安全警钟。 酒驾撞人致死逃逸,6小时后被抓 6月4日晚,家住干杉镇28岁的胡某,参加完同学生日聚会,在酒席、歌厅喝了2轮酒之后,趁着酒兴驾车往家赶。10点左右,在榔梨梨江大道一处高速跨线桥下,将一个下晚班骑自行车回家的女工撞到,并致其当场死亡。随后胡某驾车逃逸。 6个小时后,胡某被赶来的交警抓获。警方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作出了终身禁驾、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的处罚,同时赔偿死者家属50多万元。目前胡某还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事隔不到30天,“悲剧”再次降临 离奇的是,仅仅过了28天,同样悲剧性的“遭遇”又在胡某自己身上重演。 7月2日早晨6点钟左右,胡某在穿过家附近乡村公路一个狭窄的岔路口时。由于村道狭窄、视线不好,被一辆急速行驶的面的撞到,胡某当场身亡。肇事司机为同村的24岁倪某,随即被警方控制,善后事宜正在协商当中。 交警温馨提示交通规则不可儿戏 发生在胡某身上的离奇遭遇,前后不到一个月。女儿不到三岁,非常渴望父爱。同样被撞死的女工,也是家庭的“顶梁柱”。意外失去了亲人,两个家庭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长沙县交警大队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切不可把交通规则当“儿戏”,特别是聚会饮酒后,一定不要再驾车回家,否则会给自身及其他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要保持一定的车速,切勿高速行驶,尤其在乡村公路狭窄路段、弯道处务必减速慢行,时刻注意行人和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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