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皇姑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区政法委的组织、协调、推动下,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促进了专项斗争全面开展、有序深入。尤其是8月7日全区推进会议以后,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皇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注重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依法实施。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担任组长,亲自主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线指挥、一线部署、一线推动,为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以区委、区政府两办的名义制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以政法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名义制发了《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强化责任落实。 注重坚持依法严惩,着力突出重点打击。按照中央确定重点打击惩治的10类黑恶势力,结合区情实际,把侵蚀村基层政权、垄断行业领域、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等涉黑涉恶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力求打深打透打彻底。政法各部门在专项斗争中十分注重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共侦破案件61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5人。 注重抓好宣传发动,着力营造舆论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媒介,采取各种灵活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启动全区政法系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积极联系媒体宣传工作成果,强化舆情引导,激发群众参与打黑除恶热情。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专门举报邮箱和6部举报电话,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和政府网站及皇姑报上予以公布,广而告之;区统一印发了宣传单、海报等宣传品35万份,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面向居民、业户、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张贴和发放;张贴了3000张市扫黑办印发的宣传海报;区扫黑办编发21条宣传口号发至各成员单位和功能区、社区,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在社区、商场、超市、医院、药房、市场等人流密集处的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插播;努力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及时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目前,累计收集涉黑涉恶线索52条,内部摸排8条,转递区监察委线索2条。 注重实施综合治理,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在实际工作中,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动融合,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建立起工作联系群,实行联合督查,拧成一股绳,形成一条线,齐抓共管,强力推进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3次,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调度会议、案件研判协商会议等15次。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对接衔接,健全完善了包括扫黑除恶疑难案件集中审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商工作制度、举报奖励制度、案件线索双向移交工作机制等联动配合工作制度在内的相关工作制度。财政局按照区委的要求,努力保障工作经费,现已安排经费203万元。在综合治乱方面,集中整治沙河子二手自行车交易市场、中乾大厦、7大市场、文官地区,效果十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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