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日获悉,沈阳市餐厨垃圾集中统一收运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该系统对餐厨垃圾排放、收集和运输、处置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防止“地沟油”等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威胁,并消除餐厨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 从3月1日开始,沈阳市启动统一集中收运餐厨垃圾工作,首批收运对象为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企业、商家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沈阳城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将负责集中统一收运工作,并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使用专用餐厨垃圾运输车,车上印有统一字样和编号,餐厨垃圾收运人员做到统一招聘、培训,统一着装和标识。 为加强餐厨垃圾日常管理,沈阳市建立“四项制度”。 建立管理台账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每天要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日产量和去向等,如实填写《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定期向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建立分类收集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和存放餐厨垃圾。 建立收运许可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给具有收运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并与其签订收运协议。 建立转移联单制度。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单位在转移餐厨垃圾时要填写转移联单,三方备案存档。监管部门对餐厨垃圾种类、日产量和去向,实施可追溯、全过程跟踪管理。 对于违反《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其中,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中投放或者将其他垃圾作为餐厨垃圾投放的,以及将餐厨垃圾交给未取得许可的收运单位或个人运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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