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公布全省20起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件。生活美容院、会馆等机构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占比最多,违法开展微整形占比达到75%。其中三起涉及沈阳,并均予以处罚。 截至今年10月末,辽宁共查办结案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64件,罚款金额29.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9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户。受理投诉举报23件,全部予以查处。
涉及沈阳的三起典型案件
沈阳市和平区知音医疗美容门诊部使用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人员独立开展“自体脂肪移植术”医疗美容活动案件
沈阳市沈河区小乔会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注射“玻尿酸”医疗美容活动案件
沈阳市沈河区褚奕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注射“水光针”医疗美容活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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