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沈阳市民于先生在去车管所为自己的新车办理机动车号牌继承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原机动车有交通违法或事故未处理完毕,因此暂时无法办理。 很多人都知道,机动车号牌是终身制,也就是说,一旦取得了机动车号牌,只要符合规定,即使将来再换车,也可以继续使用原车号牌。近日,记者从沈阳车管部门获悉,很多市民在前去办理机动车号牌继承时因不了解具体要求,因而常常会白跑一趟。办理车辆号牌继承究竟都有哪些要求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沈阳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在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即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看似并不苛刻的条件,为什么还有人继承不到原来的号牌呢?对此,沈阳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无法继承原号牌的情况大致有三种:一是原号牌使用年限不足,二是新老车主虽是同一人,但注册信息不符,三是原车有交通违法或者事故未处理完毕。” 对于使用年限不足的情况,往往会出现在再次继承原号牌的时候。举例来说,如果市民购买的第一台车使用满三年后换了台新车,并继承了原号牌,当打算再次换车,依旧继承该号牌的时候,必须确保目前在用的车再次使用了三年以上,即使原号牌已经使用多年,可是如果挂在现在这台车上还没满三年,同样不能继承。 所谓的信息不符主要指“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件号码”三项信息。而出现同一人前后信息不符的情况包括车主改名了、身份证号码因某种原因进行了变更以及原来注册登记时使用的是“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暂住证”等证件,现在使用身份证来办理继承号牌等情况。 沈阳市车管所提示,如果市民无法割舍对老号牌的感情,在办理车辆号牌继承时有上述所说的情况,则需“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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