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沈阳警方共破获涉恶案件16起,打掉涉恶团伙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 为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从即日起,市公安局请全市广大市民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对每一条线索成立核查组,明确责任人,进行依法、严格、规范核查。 如有市民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市民实行一案一奖、重案重奖。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重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侵吞集体财产、霸占集体资源的“乱政型”“黑村官”。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破坏治安秩序、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3、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4、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各类市场以及车站、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的市霸、行霸、业霸类等团伙。 8、盘踞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线霸、车霸、货霸类等团伙。 9、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从中非法牟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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