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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前树倒砸车 这个损失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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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树倾倒,停在楼前的宝马车被砸,车顶、右侧车门、页子板、后风挡玻璃被砸坏。

  宝马车主与负责树木养护的园林处协商维修费用未果,起诉索赔。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55996元;园林处赔偿丛某车辆损失2947元。

  大树倾倒砸伤宝马

  车主起诉索赔维修费

  2017年8月25日,丛某停放于沈阳市铁西区某楼门前的宝马小轿车被倾倒的大树砸到,车顶、右侧车门、页子板、后风挡玻璃被砸坏。

  丛某到铁西区工人村派出所报警登记后,得知树木养护工作的负责单位是沈阳市铁西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所有,保险公司承保。

  2017年9月,辽宁一家价格评估公司受丛某朋友委托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结论为车辆损失金额90295元。丛某为评估车辆损失支付鉴定费4110元。

  丛某就维修费用多次与园林处沟通,均无法达到合理维修费用需求。于是,丛某将园林处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在本案责任限额内赔付车辆损失。

  园林处同意按认定车损赔偿

  损失鉴定为58943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沈阳市铁西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同意按沈阳市价业价格鉴证服务中心鉴定结论书认定车损数额赔偿。

  保险公司同意按沈阳市价业价格鉴证服务中心鉴定结论书认定车损数额赔偿,但应扣除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部分。

  法院委托沈阳市价业价格鉴证服务中心就车辆受损时的实际价值及本次受损的损失进行评估。沈阳市价业价格鉴证服务中心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确定鉴定标的于价格鉴定基准日2017年8月25日的损失鉴定价格为人民币58943元。

  法院判保险公司和园林处

  分别赔偿55996元、2947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沈阳市铁西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未能尽到管护义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致使丛某的车辆被其负责养护的树木砸到受损,对于丛某所受损失的合理部分,沈阳市铁西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沈阳市铁西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在保险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也同意在本案中就保险合同关系合并审理,所以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约定对丛某所受损失予以赔偿,免赔部分由沈阳市铁西区园林绿化管理处予以赔偿。损失数额应以沈阳市价业价格鉴证服务中心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准。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丛某车辆损失55996元;沈阳市铁西区园林绿化管理处赔偿丛某车辆损失2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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