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完成长白地区污水截流工程,确保区域污水全部截流至南部污水处理厂,同步封堵长白岛内河、八一灌渠沿线污水排放口。 届时,长白地区将全部实现雨污分流。 近日,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市签订《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2017年度和平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以2015年为基数,到2017年年底,二氧化硫累计削减549吨、氮氧化物累计削减250吨。 治理老北河、八一灌渠、长白岛内河、南运河黑臭水体 按照责任状,今年6月底前,和平区将完成三好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线泵站改造工作,污水全部汇入南部污水处理厂。 完善长白地区排污管线。年底前,完成长白地区污水截流工程,确保区域污水全部截流至南部污水处理厂,同步封堵长白岛内河、八一灌渠沿线污水排放口。长白地区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年底前,完成白塔堡河沿河排污口全部封堵。 实施黑臭水体治理。以老北河、八一灌渠、长白岛内河、南运河和平段为重点,按照住建部《黑臭水体整治技术指南》相关要求,2017年起,分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沿河垃圾清理、两岸景观绿化等工程。 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建立污染风险清单;2017年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清理水源保护区内排污项目,彻底消除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 今年底前,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今年底前,建成区污水收集率要达到100%。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 拆除59台建成区内20吨/小时(或14MW)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18家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共125万立方米/小时风量第三方治理项目的验收及日常监管工作。全部完成本地区内整治、取缔露天烧烤工作。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将应急响应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完成本区域棚户区改造任务,解决城乡接合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完成市、区两级殡仪馆火化机安装高效除尘设施任务。各级殡仪馆、墓园、寝园祭祀焚烧炉必须安装烟气集中收集系统和高效除尘设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推进二环内无煤区建设工作,制定清洁能源推进方案,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燃煤热源和其他高耗煤项目。制定鼓励政策,推广燃气轮机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建设。 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等扬尘管理,依法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并进行处罚,将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同时将检查结果每月公示。完成建成区内80%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安装,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监督管理。 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加强清扫车辆维护,杜绝故障车辆上路作业,在非冰冻季节实施洒水作业。 消除建成区内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等软、硬覆盖方式,全区建成区内消除裸露地面。 另外,沈阳市督考部门将会同市环保部门,对责任状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向社会公示结果。对未完成本责任状任务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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