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推进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沈阳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缺口逾46万个,占全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90万辆的一半,全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突出。8月26日,市政府原则通过《沈阳市推进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制约停车场建设的关键因素提出破解之道。与以往公共设施通常由政府“大包大揽”投资建设不同,《意见》提出以市场化手段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沈阳停车场建设的创新思路。问题:为啥不爱投资停车场项目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中心城区仅有停车泊位43.7万个,其中建筑物配建泊位33.4万个,公共停车场泊位4.1万个,路内停车泊位6.2万个。泊位缺口严重,但社会资本对投资建设停车场并不积极,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是建设公共停车场需要市发改委、公安局、规划局、建委、物价局等多个部门批准,投资建设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中心城区可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应严重不足,并且土地出让属于商业用地,依现有停车收费标准和建设成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利润较小,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另外,利用单位自有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或者将平面公共停车场改为立体停车楼,都缺乏配套政策支持,也影响了一些单位改造建设的积极性。
办法:九种方式增建公共停车场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需要因势利导,按照统一规划、政策支持、市场运作、自主经营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建设。为此,《意见》提出9种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方式,除了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公共停车场,还可以利用铁路、民航、地铁、公交等交通枢纽,地下空间及地下人防工程,单位自有用地,广场、立交桥下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废弃厂房、锅炉房等空间、场地建设公共停车场,或者将现有公共停车场改建为立体公共停车场;利用空闲土地建设临时公共停车场;对具备安全和消防条件的既有建筑物改建或者采取楼顶加建等形式建设公共停车场。
收费:社会投资停车场可自主定价
《意见》提出,对沈阳市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区域化、差别化、阶梯化计时或计次收费。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投资经营者按照补偿合理、依法纳税的原则,结合经营成本,自主定价,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已编制了《沈阳市公共停车场初步选址方案》,确定了50个停车场规划建设点位。《意见》于近日下发实施后,有关部门将尽快启动迎宾街、敬宾街、五爱市场、辽宁中医、物产大厦、亚贸大厦等公共停车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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