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起 办房产登记不用再去房产大厦
在于洪区刚刚花90多万买了新房的市民孙先生,昨天盼来了一个好消息。从11月7日开始,他就可以直接在于洪区办理房产登记业务,而不必跑到房地产大厦排队办理,从而节省大把时间。 11月2日,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发布通知称:本着就近办理的原则,自2016年11月7日起,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新商品房登记办证全部交由房屋地址所在区所、分中心办理。据介绍,该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为广大办证百姓带来优质便捷的服务。 据了解,沈阳多数的房产登记业务都必须到位于沈河区大西路的房地产大厦办理。因为业务量大,尽管房产登记大厅的工作人员每天连轴转,仍无法避免市民排大队的尴尬。“将业务分流到各区,即方便了市民,也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压力,可谓两全其美。”一位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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